[決定結婚的關鍵]
當初決定結婚,我是用消去法去看的,看的是結婚之後會不會有遺憾? 我沒有"對方雖然多好多好,但要是對方可以OOXX就更好了"的遺憾。而是完全喜歡對方的現在狀況,覺得這是我可以一輩子相處下去的,等這種感覺出現就知道確定了。
幾年前曾有一個論及婚嫁的對象,那時候的想法也是妥協。應該說覺得他還算可以結婚,有七十分,雖然有點遺憾不過應該可以走入婚姻。可是真的一開始準備要討論婚事就發現我不行,會開始吵架越想越多然後我越來越確定我不想以這樣的生活模式過一輩子。結局就是我離開台灣然後提分手,分手之後再回頭去看,不管我是單身或是有伴的狀況下我都覺得我當初分手的決定是正確的。他雖然有七十分,但是真的結下去的話,我們的感情最多也就是那樣七十分。
我家玫瑰花則是完全沒有任何讓我覺得有遺憾的地方,我喜歡百分之百的他。要打分數的話我會給一百二十分,誰出現我都不想換。也真的從求婚到籌備婚事到結婚我都完全沒有猶疑過,這就是我要的人,我要的婚姻,我們是用很期待的心情去完成婚事的。和他相處的快樂勝過我以往的任何一段感情,愛情,可以甜美至此,此生無憾矣。